花灯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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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方/只念卿卿 上

以命换命却失忆的方小宝被连蔓儿捡到,又还给寻妻李莲花的故事。

沈诺就是方多病,设定和田耕纪不一定,单纯的失忆方小宝。


以下正文。


1

“沈诺,你去代写书信吧。”

连蔓儿满目期待的看着,穿了一身麻衣粗布却难掩贵气的少年,那少年有些别扭的躲开了连蔓儿的眼神,指尖摩挲着粗麻衣摆犹豫不定。

“就这么决定了,明儿你就坐在东村那条人最多的道,肯定能赚不少钱!”连蔓儿豪气的甩了甩自己的袖腕,已经开始畅想早日赚足一千两的富足日子了。

这名叫沈诺的少年是连蔓儿有一日上山挖笋时捡到的,这“沈诺”二字也是她取的。

只因这少年并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虽说穿的衣裳一瞧就是名贵料子,但也不知道怎样的奔波中变得破旧不堪。

连蔓儿只当这是从哪儿逃难来的俊俏公子,捡回来指定可以赚比大钱。

 

2

清晨的太阳格外晃眼睛,连蔓儿一早便在东村巷口支起了摊,并大肆向乡亲父老、邻家姐妹们宣传今日会有一位代写书信的夫子过来,只是那夫子不仅饱腹经纶,更是生的俊俏,英姿绝尘。

沈诺拿着书信过来时是满般不愿的,但昨日连蔓儿答应他了,只要今日在此坐班一天,便给自己换一身棉麻衣,总比自己身上这身粗麻衣裳会舒服些。少年想不起来自己遇到连蔓儿前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更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出现在这般偏远的村子里。

只知晓自己穿不得这粗布麻衣,白皙的肩颈处才短短几日便磨出了红疹,自己大概原先是个娇养长大的少爷吧。沈诺这般想着。

连蔓儿见沈诺带着纸笔,难掩似即将发财的神情,热情的将沈诺按在位子上,宣布今日的代写书信便开始了,代写一封信一两银子,若是代念书信一页便要收二两银子。

“沈诺,我现在就去给你买棉衣,好好干活哦~”连蔓儿一蹦一跳的拎着钱袋子去成衣店,满心满眼都想着今日傍晚便能赚的盆满钵满了,得再去买一只烧鸡,犒劳一下沈公子今日一天的辛苦劳作。

沈诺这一天确实忙的有些晕头转向,一开始还是些往镇上送给儿女的一些书信,可不知哪家小姐让他念了一页风月诗词后,这风向便变了,东村未出阁的姑娘们争先恐后的排起了长队,还贴心的为他送上数杯凉茶。

终于到了日薄西山,连蔓儿背着竹篓前来收摊,被沈诺赚的满满一袋碎银而震惊了,她瞪大了双眸,满目崇拜的问沈公子明日可否还要再来支摊,被沈诺拒绝后也只好先回家数银子,择日再骗他出来赚钱。

“沈诺,你真的好会赚钱啊哈哈哈,我做梦都要笑醒了,那棉衣我可买了最好了,咱们回家就能换上了。”

“本少爷出马当然..当然事半功倍。”

 

3

沈诺也有些欣喜,高兴着今日晚些便可换上棉衣,这脖子上的红痕让他疼极了。

不过他也没有高兴多久,这棉衣确实比粗麻做的衣衫舒适一些,可是也并不让他舒心,第一做工太差,第二这棉花也过硬了些,定是掺了些什么别的。

沈诺躺在床上看月亮,他脑子里面空荡荡的,难道自己原先真的是大少爷,穿的是绫罗绸缎?

一阵烧鸡的香味让沈公子回了神,又理了理这新棉衣,才见连蔓儿推开了他的门。

果不其然连蔓儿手中端着一盘烧鸡,她说来犒劳今日的大功臣,将烧鸡的腿塞到了沈诺嘴里,还满眼财迷样忽悠着沈诺何日再出山赚个金山银山回来。

“这烧鸡似乎少了些调味,本少爷以前吃的好像不是这个味道。”沈诺吃了一口鸡腿肉觉得是很香,也很美味,可就是觉得还缺些什么“大概缺些辣椒的味道。”

“你以前吃的都是些什么啊!”

沈诺已经习惯了连蔓儿的一惊一乍,只是瞧着连蔓儿一脸同情的模样感到不爽。

“听我说沈诺,烧鸡之所以美味是因为他是烤的,即便是远在天边的英格兰烧鸡,也不会放辣椒,吃点好的吧!”

连蔓儿一连说了快五十个字,沈诺缺一大半都没有听懂,他忽然想起来了些什么“那莲子羹呢,放辣椒吗?”

连蔓儿鄙夷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可是五行缺辣椒?”

“并未。”沈诺有些心虚的抬起眸子看她“我只是想找回记忆,我想知道我以前经历过什么。”

“这简单啊,咱们明日去镇上摆摊,镇上人来人往,指不定有人认识你。”

沈诺心里明白这姑娘就是为了让自己帮他赚钱,却又觉得她说的似乎也有那么些道理,于是咬了咬牙答应了下来。

 

4

镇上果真是镇上,比起东村的人多了不知道多少倍,连蔓儿拿着算盘坐在沈诺边上,满面营业的笑容拨动着算珠,她想着怕是不日便能完成一千两的绩效。

即便是打工人也是需要休息的,连蔓儿同沈诺说自己出去逛逛,便抬起屁股走人。数钱固然快乐,可数到手指酸涩的滋味也是不好受的,于是她果断选择摸鱼跑路,将赚钱的重担留在沈诺一人的肩头。

走到镇尾时,她忽然瞧见一座用四匹马拉着的楼,连蔓儿即便是从21世纪来的也未曾见过这般马车,她好奇的凑近瞧了瞧,之间门口悬挂着“莲花楼医馆”五字,连蔓儿瞧见这名字与她那大房姐姐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免打了个恶寒准备离开时,被这座神秘莲花楼的主人叫住。

“姑娘,不知你可有见过我的夫人。”

莲花楼的主人身着深碧素衣,墨青长发半披在身后,只挽了一直莲蓬模样的木簪。只是他的脸色瞧着并不好,似乎是同他说的那般,寻自己的夫人已经许久,吃不好睡不好,心比身累。

连蔓儿秉持着有钱不赚王八蛋的心态转回了身,她想着若是自己见过他的夫人,或许能要来一笔赏金,这能让她加速的脱离这个世界。

连蔓儿走上了莲花楼,仔细翻阅了李莲花递给她的画像,她依稀觉得这位夫人的眉眼之间有些像沈诺,可这沈诺是男子,怎么会是这莲花楼主的夫人。于是连蔓儿立刻脑补了《霸道楼主爱上我》《揣崽出逃被抓回》等一系列乱七八糟的故事之后摇了摇头。

“我呢也不算富裕,若是寻得我夫人的人,我愿赠他五百两。”李莲花已经寻了太多地方,就连笛飞声也帮忙走遍了这里的山川海域,皆是没有找到方多病的身影,李莲花只好学着方多病往先将他悬赏的模样,放上了寻人启事,提供线索者赠五百两…

这话还未说完,连蔓儿即刻抱紧了画像,就同在街上揭皇榜一样,连声道“我见过!我见过!”

 

5

李莲花有些半信半疑的跟着这小姑娘往集市中走去,他竟也生出些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来,若是能寻着方多病定然是好事,可若是瞧见方多病在这偏远之地受些苦难,他定会揪心极了。

镇上热闹,连蔓儿心里还盘算着这五百两若是到手岂不是发大财了,寻着记忆走到街头,只是并未瞧见被小姑娘们拥簇着的沈诺,映入眼帘的是被几个壮汉包围的小摊,那些壮汉凶神恶煞,俨然一副当地黑社会的模样,衬的坐在木桌前的沈诺势单力薄,他拧着眉心,指尖紧紧握着笔身,他或许在想该如何脱身。

这哪里能忍?连蔓儿刚要撸起袖子冲上去拯救沈诺和她这一天的银两,刚跨出去两步就见一抹空碧身影腾空而起,从宽袖中抽出一柄软剑盈盈泛光,凌驾于半空之中,剑指这四周歹徒。

李莲花一眼便认出了人群中的方小宝,挥出吻颈便将方多病护在身后,这群贼人真是好大的胆子,胆敢恐呵他的夫人。

“不想死的,现在就离开。”李莲花的语气骤冷,剑刃透着寒光冷冽,在这春天暖阳中让平添了几分寒意,四周过来看热闹的人皆被吓退散开了,只是这几个壮汉还迟迟不肯离去,言语间便是这小公子抢了周边的生意,今日不给些好处,那便不必离开了。

沈诺有些呆呆的望着那身背影,那持剑的影子渐渐似乎要同他脑子里的一抹身影重合,那究竟是什么,他还是想不起来。

只是见这大侠虽没有穿华丽的衣衫,却用华丽的剑招让这群地痞流氓落荒而逃,沈诺不经感到这位大侠并非俗人,定是个赫赫有名的大侠。

“在下只是个江湖游医。”沈诺听着大侠同连蔓儿边说话边收起了软剑,他有些糊涂了,这般身手不在江湖上留下姓名,而只是个江湖游医,莫非他又想错了?

“多谢姑娘替李某寻得夫人,这五百两的酬金便交给姑娘了。”

“神医客气了。”那个叫李莲花的神医从荷包里取出了一张银票就交给连蔓儿,看着沈诺不禁感叹是什么钱这般好赚。

不久他便瞧见李莲花朝他走来,并伸手朝他柔声道“小宝,我们回家吧。”

沈诺不禁连连摇头,乃至后退,想要寻求连蔓儿的帮助,可那见钱眼开的连蔓儿早就捧着五百两和他早上赚的银两消失的无影无踪。

“李先生,我并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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